發佈日期:2025/03/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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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騙被害血淚週記:收購郵局銀行帳戶詐騙

「165打詐儀表板」是警政署打造的網站,彙整社會上每天發生的各種大大小小詐騙案件,這些案例都是受害者親身經歷、血淚教訓的縮影。我們每週精選一則具警示意義的案例,透過真實事件幫助大家掌握最新的詐騙手法與話術,提升防詐意識。

案例類型:收購銀行帳戶詐騙

被害人於114年2月12日,在臉書「靠北博弈」社團看到一則關於兼職賺錢的訊息,該篇文章中提供了一個連結,要有興趣的人點入。被害人出於對賺錢機會的興趣,點擊了該連結,並加了一個LINE用戶「鄭爽」聯繫。之後鄭爽告訴被害人,如果提供一組銀行帳戶,便可以一次性獲得新臺幣15萬元的酬勞。聽到消息被害人因而心動,並將自己的身分證、銀行存簿及卡片翻拍後,發送給鄭爽。

被害人與鄭爽的進一步溝通後,對方告知會在當日下午前來收取被害人的4個銀行帳戶。隨後被害人在自家住址的屋簷下圍牆處等候,並將銀行帳戶交給鄭爽。過了一段時間後被害人發現自己的帳戶似乎有異狀,且無法進行任何正常的操作後,才驚覺自己可能遭遇了詐騙。經過查證後發現,自己的帳戶已經被標示為有警示。隨即感到十分焦慮與後悔,決定向警方報案,尋求協助並希望能追查這起詐騙案件。

這場詐騙不僅讓被害人損失了銀行帳戶的資料,並讓他失去對人的信任,也開始懷疑自己的判斷能力是否正常。他深知自己的不察可能會為他的將來帶來更大的麻煩,只期盼讓警方能逮到犯人以免更多人受害。

案例分析:這個案例就是所謂的收購銀行帳戶詐騙,根據《洗錢防制法》:

第15條之1「買簿罪」,收購他人銀行帳戶,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,併科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罰金。

第15條之2「賣簿罪」,賣帳戶當人頭,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,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。

要防範這類型的詐騙,需掌握幾點:

1.不出售個人帳戶、提款卡、密碼給他人。

2.不因申辦貸款而交出帳戶、提款卡、密碼。

3.不因求職而隨便交出帳戶。

4.不將個人帳戶借給親友使用

5.不將密碼、存摺或提款卡保存在一起

6.定期檢查銀行帳戶,留意是否有可疑異常的交易活動。

7.如果發現帳戶被盜用,應立即聯繫銀行和警方處理。

8.使用強密碼避免使用易猜的密碼組合並定期更換。

9.避免在公共場所或不安全的網路環境下登入網路銀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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